(一)該報之略史
《國風日報》為革命軍之秘密機關,系白君逾桓、景君定成等所組織。於武昌起義之前年出版,革命時北方報紙多主張立憲,惟《國風日報》則鼓吹共和,北方同胞贊成革命,均係《國風日報》鼓吹之力。故言論鼓吹革命之功,當推《國風日報》為第一云。
(二)近日之悲憤
革命告成.臨時政府成立,舉袁世凱為大總統。全國同胞深望袁氏能開誠佈公,調和南北感情,鞏固中華民國。不意臨時政府成立已逾一年,政府違背約法之事層見疊出,近日宋案發生,且牽涉中央大借款,未經國會通過,違法簽字,致惹起全國國民公憤。故全國之言論機關除政府黨之機關報外,凡天良不昧之各報館,無不指責政府。 《國風日報》向以直言名於時,對於政府之違法舉動不勝悲憤,每多慷慨激烈之文,意在慫動政府改惡遷善,不意反遭摧殘雲。
(三)巡官之先導
十二日午後六鐘,警察廳巡官李達三率穿長袍者十數人,到《國風日報》,聲稱:今日軍警開會,拾《國風日報》一張,不知因何事故,擬以野蠻手段對付《國風日報》。鄙人來做好人,特請貴社經理、編輯、發行到警察廳開一談判,實則李某懷中帶有警察廳傳票,有一張傳該社經理編輯發行人員。少刻軍警到者一百餘人,李某方出傳票以相示,蓋李某之來意即拿該吐人員,不過假辭推託,為軍警之先導雲。
(四)圍捕之詳情
至六鐘許,罕警陸續到者。有警察五十餘人、警衛兵四十餘人、憲兵二十餘人,將該社四面圍困,槍刀林立,如捕大盜,井用槍刀將大門紮住,不許行人來欄.觀者塞途,群象驚訝,以為共和時代現出此種怪相,真不可解雲。後經某君探知電請營務執法處稽查警某來社排解,及該處派人來社時,警兵已蜂擁該社經理、編輯等員而去。至八時餘,猶有兵警數人在該社門前把守,營務執法處亦留一人在該社鎮守雲。
(五)裴郭之受捕
當兵警到《國風日報》時,該社人員均外出,只有協理裴君及郭君在社,該軍警等遂將裴郭二君為僱人力車二乘,蜂擁往警廳而去。然始終未說明理由,只雲到警察廳汝即知所犯何事雲。
(六)發行之連及
該報發行所正在清理髮行事件,突見軍警多人來社,出而叩問,不意軍警意在多捕,遂將發行二人一併逮去.此更無辜受罪雲。
(七)某君之倖免
有某君素在社主持編輯,久為軍警欲得而甘心者也。當軍警未到該社之前,某君適以事外出,某君甫一出門,而軍警即踵王,距離僅一二分鐘之久,否則亦道無妄之災矣。
(八)議員之遭辱
眾議院議員呂君復因訪友至該社,適軍警飛來,呂君即出與警官李達三排解,謂報紙登載失實,盡可要求更正。如不允更正,盡可赴檢察廳起訴,何必遽爾用軍警逮捕人民?且不見傳票,於逮捕手續尤不完備。李達三即出傳票,欲將呂君捕去,遂與呂君大起衝突。後由旁人云:呂並非該社記者,李達三不之信,嗣由呂親出示名刺。書有“眾議員”字樣,李達三始不敢強捕,然口中猶謂“呂君出言冒昧,願去則去,如不願去,亦可聽便”,其掩飾唐突之處未嘗不巧雲。
(九)外間之推測
自該報遭禍後,外間莫知其故,而該報編輯員又復外出,無從探訪。檢閱該報新聞欄內亦未有招禍之點,惟十二日社說中有忠告“政府與軍警同胞”一篇,下作二小題,有“對於國民為忠順,對於當道為叛逆”二語。此原出於忠告,或者政府即藉此以逮捕該報社員,亦未可知雲。
(十)輿論之一斑
據一般輿論云,該報十二日之社說雖招當道之忌,但按諸法律,果系該報罪有應得,即由檢察廳提起訴訟,由法庭審判定其罪名,科以相當之罰未嘗不可,何必使軍入包圍該報,小題大做。況當此人心惶恐,謠言時生,政府當極力鎮靜,斯為得計,不然風聲鶴唳,草木皆兵.殊失政府保護治安之意。
(十一)該報之請願
自軍警大隊以不明示理由強索社員去後,波社同人以言論自由載在約法,如有不實不正之,可以更正,斷未有不明示理由貿然拘人之理,刻以據情請願於國會,並請提出彈劾案,以彰公道,而保輿論云。
——1913年5月17日上海《民立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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